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立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规范医院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药品购销行为,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保障患者临床使用安全,减轻患者负担,维护群众利益,8月14日下午,我院邀请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34家药企的负责人及营销人员共同签订《西安市第九医院医药廉洁购销合同》,纪委书记杨顺主持会议,医疗副院长吴周虎及相关科室主任参加会议。
首先医院纪委书记杨顺组织供应商学习了《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等规定及文件,并对文件进行解读。
其次副院长吴周虎对供应商提出了要求和希望,要求供应商要用廉洁合同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购销行为,廉洁合同是对群众负责,对医务工作者负责,对商家负责的必要措施,是维护医院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医药企业业务员做事要规范、要合乎要求,更理智、更规范共同维护好我们之间的利益,同时也希望药企供应商按照廉洁购销合同中的内容监督我院的医务人员,在科学的的框架内实现我们良好的合作,努力做到患者、医院、药企三赢。
最后纪委杨顺书记强调,监督是双方的共同目标,希望双方各自约束自己的员工,遵守合同规定。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按有关制度处理。与会企业代表纷纷表态,非常欢迎和支持医院的这项工作,一定按照正规程序、正规手续、合理价格、公平竟标来完成购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