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人须知

一、住院病人需带以下物品:证件类:身份证、社保卡等;生活用品:牙刷、牙膏、毛巾、洗护用品、水杯、餐巾纸等;手机充电器等。

二、办理手续:患者需持住院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住院手续,缴纳预缴款,并妥善保管好住院交款收据,以便出院结算时使用。

三、已办理好住院手续后,社保卡及电子医保卡暂不可用于门诊及院外消费,若在此期间发生此类消费,本次住院的所有费用将无法通过医保报销。

四、遵守医院规定: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配合治疗和护理工作。未经医护人员许可,不得自行更换床位。不得随意外出或院外住宿,特殊情况需外出时,必须告知医务人员,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按自动出院处理,擅自外出期间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五、饮食管理:患者的饮食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家属带来的食品需经医生同意后方可食用,不得随意更改饮食医嘱。

六、药物使用:住院期间只能服用医生开具的药物,并按时服用。若有长期自备服用的药物,应告知医护人员。

七、安全注意事项: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带入病区,严禁在病区内吸烟及使用明火。注意防滑、防跌倒/坠床、防管路滑脱等,行动不便者需有家属陪同,卧床时可使用护栏。不得擅自使用病房设备带上的电源,严禁私自使用热水袋等保暖物品,以防烫伤。

八、病房秩序: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不要在走廊成群逗留、高声喧哗,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节约水电,爱护公物,被服、用具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进入诊治场所(如治疗室、换药室等),未经允许,不得翻阅病历。

九、探视与陪护:探视时间一般有明确规定,需在规定时间内探视。陪护需遵医嘱,限1-2人/床,陪人不得擅自将患者带出院外,禁止私自请院外医生诊治或自行用药。

十、财物保管:住院期间请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等,防止丢失。

十一、病人一律不向医务人员赠送礼品或钱款,支持院廉洁行医的规定。

十二、经医生决定出院的患者,积极办理出院手续

十三、为帮助院工作的改进,可随时向医务人员提出批评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