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九医院关于 印发行风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6浏览:

西安市第九医院关于

印发行风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院医德医风,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国卫急发〔2024〕22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第九医院

             2025年9月10日











西安市第九医院

行风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医院行风建设必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行风管理“一票否决制”原则;坚持宣教和督导相并举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和奖罚相当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防、堵、疏的综合治理措施,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健全完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提升患者满意度。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一条  成立行风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和指导各科室开展行风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监督和惩防作用。

  长:冯占伟  党委副书记、院长

郝晓云  党委书记

副组长:石    总会计师

            副院长

            陈晓莹  纪委书记

    副院长

    副院长

  员:各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以及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行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黄垚(兼),办公室副主任:侯鹏飞,办公室成员:白跳、忽敏。

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调整,继任者自动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第二条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负责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制定相关行风建设的管理办法;

(二)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负责行风建设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日常管理;

(二)负责组织落实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三)负责组织临床医技科室行风建设培训工作;

(四)负责充分发挥院内外行风监督员的积极作用,做好行风监督工作;

(五)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任务。

第三条  行风建设管理工作实行医院、主管部门和科室三级管理制度。各行政职能科室及各临床医技科室须在行风办的指导和监督下,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配合行风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行政职能科室工作职责

院办:负责组织收集院内、院内对医院管理、医疗服务、行业作风、医德医风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党办:负责建立良好的医院文化,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

医务科:负责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相关行风建设督查工作,保障医疗工作行风督查与持续改进;

质控科:负责组织医疗质量运行相关行风建设督查工作,切实促进医疗质量提高;

护理部:负责深入开展护理相关行风建设及监督工作,提升护理质量,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切实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人事科:负责对重点部门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轮岗交流力度,做到重点岗位有制约,重要环节有预警,切实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取得新成效;

监察室:负责医院行风建设监察工作,负责纪律宣传教育培训相关工作;

招采办:负责招标采购行风管理工作,统筹落实与招标有关的行风事件的处理与持续改进;

设备科:负责医院器械行风管理工作,统筹落实与器械(耗材)有关的行风事件的处理与持续改进;

药学部:负责医院药剂行风管理工作,统筹落实与药剂有关的行风事件(含不合理处方)的处理与持续改进;

科教科:负责医院科研行风管理工作,统筹落实与科研有关的行风事件的处理与持续改进;

医保办:负责医院医保行风管理工作,统筹落实与医保有关的行风事件的处理与持续改进;

经管科:负责医院价格管理、绩效发放有关的行风管理工作;

信息科:负责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分级赋权、固化路径、精细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财务科:负责监管各类资金使用情况,保障行风工作专项资金分配;

总务科:负责后勤相关行风管理工作,统筹落实与后勤管理有关的行风事件的处理与持续改进。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职责

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护士长负责本科室行风工作的管理、执行及反馈,科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切实根据医院目标,全面负责、处理本部门、科室行风建设管理工作并持续改进。

第三章 培训与教育

第四条 医院行风建设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基础、环节、终末三个环节,层层管理,环环相扣,达到相应的行风建设标准。

第五条 医院建立行风建设培训制度

通过入职培训、医德医风培训、警示教育、医师定期考核等手段,制定完善的覆盖医疗全过程的行风建设培训内容,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定期召开行风建设工作会议

医院定期召开行风建设会议,科室定期召开行风建设小组会议,督促各项制度落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条 医院建立行风建设专员制度

为了完善行风建设防范网络,建立行风建设防范的长效机制,每个科室设立行风建设专员协助科主任对科室的行风建设进行管理,对科室的行风建设事件进行记录。

第四章 内外监督

第八条 医院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以利社会对医院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和医院的联系。

第九条 定期召开行风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第五章 考评奖惩

第十条 医院建立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一条 行风不良事件处理完毕后,相关科室、院方应从管理的角度重新审视整个事件,完善相关的制度、流程,达到行风建设管理持续改进的目的。通过上述方式构建由临床一线医务人员、临床医技科室及职能部门负责人、院行风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所组成三级行风建设防范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医院其他规定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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