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九医院一批检验试剂临时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30浏览:


根据临床需求西安市第九医院一批检验试剂采购需要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安市第九医院一批医用耗材临时采购项目。

序号

耗材名称

参数要求

适配设备

1

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抗体IgM

胶体金法

/

2

副流感病毒1型核酸

荧光PCR法

/

3

副流感病毒2型核酸

4

副流感病毒3型核酸

5

呼吸道合胞病毒核酸

6

呼吸道腺病毒核酸

7

人偏肺病毒核酸

8

甲型流感病毒核酸

9

乙型流感病毒核酸

10

巨细胞病毒核酸

11

百日咳杆菌核酸

12

甲型流感病毒抗原

胶体金法

/

13

乙型流感病毒抗原

14

沙眼衣原体核酸

荧光PCR法

/

15

淋球菌核酸

16

解脲支原体核酸

17

鼻咽癌病毒(EBV)核酸

18

结合杆菌DNA

19

抗谷氨酸脱羧酶抗体

定量检测

适配科室现有安图A2000plus设备

20

抗酪氨酸酶2抗体

21

抗胰岛素自身抗体

22

抗胰岛细胞自身抗体

23

嗜肺军团菌血清Ⅰ型IgM抗体

24

肺炎支原体IgM抗体

25

肺炎衣原体IgM抗体

26

腺病毒IgM抗体

27

呼吸道合胞病毒IgM抗体

28

甲型流感病毒IgM抗体

29

乙型流感病毒IgM抗体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项目的承接能力、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3.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未受过处罚;无围标、串标行为。

三、提交材料内容要求

递交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

1. 封面。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日期。

2. 目录(自拟)。

3. 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 提交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列表、挂网截图提交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列表、挂网截图

5. 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6. 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7. 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因此而造成采购方损失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 上述资料加盖公司公章完好递交。

四、递交资料时间、地点及方式

截止时间:公告发布5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东段151号西安市第九医院行政三楼设备X311(仅接受现场递交,不可邮寄)

联系电话:029-6116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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