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正在申请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近期卫生局将对我院进行综合评定,现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介绍如下,望各科室组织学习。医保办还将组织考试。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小病补偿为辅,体现互助共济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
2、筹资方式和标准:共筹资50元,农民个人10元,中央拨款20元,省市区政府拨款20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市开展情况:2005年户县首先实行,2006年增加长安、临潼、高陵。2007年我市所有区县均开始实行。2006年人均补助842.98元。
4、补偿方式:先收取押金,出院时医院核算应报销部分,提前给予报销,其后医院与医保办结算。
5、费用控制:(1)基本用药目录: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版)。(2)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75%。(3)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例:三级医院35%。(4)自费药占药品费用比例: